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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,通常简称为AEO。按照国际通行规则,海关对信用状况、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,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通关优惠便利。中阿海关实现互认后,AEO企业的货物在两国通关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,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、保险、物流等贸易成本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阿联酋是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,是我国在中东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,也是中国在中东地区首个实现AEO互认的国家。
根据《互认安排》,中国和阿联酋海关将对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给予以下5项便利措施:
1.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;
2.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;
3.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;
4.指定海关联络员,负责沟通处理项目成员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;
5.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。
中国海关AEO国际互认
截至目前,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、韩国、中国香港、欧盟、瑞士、新西兰、以色列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白俄罗斯、蒙古、哈萨克斯坦、乌拉圭、阿联酋等14个经济体的4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认。中国AEO企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经占到其出口总额的38.01%。